金花闪闪亮

头像金花领主by 鹿鹿子
刀男 神夏 中土 九州 月球 文炼 APH北欧组待机中

【刀剑】【兼歌】光阴笺-上

【BE,他俩都是狼人,有养成】雷的慎入,慎,慎,慎

最初的构想是用三千字写完他们一起睡的五个夜晚,一不小心串进了跟阿音聊的好几个脑洞,于是爆字。 

@笔端无余愁 自从跟这个人开始聊脑洞,我们在北极圈也能富可敌国√

有存稿,真不坑,这周末应该能发下。

能接受走下↓↓↓↓↓↓↓



“习以为常是可怕的。”

 

其一  初见是在六月的小镇

 

第一次见是在六月的午后,一天的热度都集中在了那两个小时里爆发。

篱笆上刚开了几瓣花的月季蔫搭搭垂着,黄油没留心放变质了,他心情糟糕透顶。他的长兄在此时翻窗而入,小楼里一直维持的宁静平和就这么轻易被他身上旷野的气息搅乱。

“真没想到你还有在白天出门的爱好?那是什么?”他斜睨过去的目光碰到了对方手里提溜着的黑黄色一小团。“外面捡到的小崽子,被人捡到又自己走丢了。给你养着。”兄长抬手,晃了晃,他看清了那是只毛长得参差不齐的小狼崽,紧紧缩成一团,闭着眼睛,前腿上伤口刺目的裹着白布条。

样子倒是不招人讨厌,然而为什么又是他。“我应该在门口放个黑板,你往我这儿丢一个东西就画一笔,画满的那天我就把你赶回老家去。”

“我打赌你舍不得的兄弟,再说妈妈知道了会生气的。”

比他高出一个多头的兄长咧了咧嘴,扬手把毛茸茸的小拖油瓶塞进他怀里,手一撑窗台,像来的时候一样迅速的消失在窗外。他的一家子都是狼人,他也一样,又不一样。他更像个人类,比起本体更喜欢变成人,买了这栋有历史的小楼,穿起花边繁复的配着宝石领针的礼服,每天出门在胸口配一朵花。

看上去是个非常不错的养孩子人选?事实上,那只崽儿直到深夜甚至都没有看过他一眼,专心致志自顾自蜷成一团装死。

半夜忽然下雨,幸亏他习惯了晚睡,冒雨跑进花园,看着那朵开的最好的杏色月季犹豫良久,把他剪下来,与其放任它在雨后零落,不如再短暂的享受近在眼前的美。

他拿了新的花瓶,尽可能保持原来的生长姿势把那朵花插进瓷瓶中,花瓣上的一点露水依然凝在上面,剔透的表面映出晦暗夜色,他很满意,于是从花上转开目光,正看到疾风吹开窗户,噼啪一声响夹着孩子稚嫩声音的惊呼。

装了一天死的小黑毛团变成了人形——也就是人类四五岁孩子的样子,伸着短短的胳膊试图去关上对他来说还太高的窗户,他走过去,一手拉开孩子,另一手轻轻松松关上窗,低头看看,那孩子也抬头看他,黑色柔软的头发沾了水,弯弯曲曲黏在脸上,他拿毛巾仔细把孩子擦干,对方的眼睛一直亮晶晶盯着他看,如出一辙的湖水绿色。

他不愿说自己那时的惊诧。

兄长说那孩子并非家族的纯血统,但却有着一样惊人美丽的容貌。

多么好看呢?大概就是让他一开始不情愿接下这个小麻烦的怨气到那一瞬间就烟消云散。

“家里没有收拾多余的房间,你今晚和我一起睡。”他换回纯白的睡袍,掀开被子的一角。那孩子眼睛亮了一下,显然是心动的,但他犹豫着没有走上前。

他笑了,向孩子拍拍空出的一侧床,耐心的半侧着身等待着。

出乎意料,那孩子只是把目光移到他脸上,此外并没有其他动作。他有些不耐,正巧此时一道闪电,随之而来是轰隆隆的雷。

夏夜暴雨中雷电是常有的事,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可以像他一样毫不畏惧,孩子浑身一抖,吓得蹲下去紧紧捂住自己的耳朵,那小模样分外可怜。

他笑,一伸手把孩子抱起来放进身边的被子里,顺了顺他并不算长的黑发,自己也跟着躺下。

“睡吧,已经很晚了。”

想了想又说:“你可以叫我歌仙。”

 

 

其二  然后就到了很多年后的冬天


“你当时简直是自顾自说完就睡!根本没听到我后来说了什么!”

“我倒是宁可更晚点听见你那个不风雅的名字。”

“我名字没什么不好!”

“对,直接把前代的名字拿来用导致会和一沓人重名确实没什么不好。”

“……”

“我的天……成功了吗!”歌仙忽然坐直了身子,身边黑色长发的人闻声也想趴到桌上去看,被抢先一步的长辈扫到一边。歌仙拿起桌上的小萃取管,疾步走进里屋。

和泉守被送到歌仙身边已经过了五十年,半个世纪里,歌仙那位兄长大概良心发现,一直没带着新麻烦出现,而歌仙已经厌倦了当年搜罗古航海图的爱好,转而喜欢起了调香——也算是发挥了种族天赋。

小镇居民里人类和妖灵的比例大概对半开,所以没多少人惊讶于歌仙几乎没变的外貌,孩子们年复一年在万圣节时拍响门铃找歌仙要糖果,不少少女也相当喜欢歌仙不时开发出的新香氛。

在歌仙的小白楼里唯一标示了时间流逝的,只有和泉守,现在早已长得身量很高,还没成年就几乎比歌仙还要高了,狼身的毛变的厚密有光泽,不再是当年参差不齐毛炸炸的德行。

 

“做了新香水?”

歌仙没搭理他,把小瓶子放在旁边,自顾自在笔记上奋笔疾书,被无视的和泉守摸摸鼻子,伸爪去够那瓶子,歌仙余光瞥见,立马一声断喝,年轻人手一抖,瓶子成功脱手。

啪嗒。

瓶盖子摔开,尽管被歌仙眼疾手快抓起来,还是洒了不少。

“……”

 

然后年轻人意料之中的遭受了长辈表面波澜不惊实际狂风骤雨的攻势。

再之后,歌仙拽他浴室,把那剩下的大半瓶香氛抹在了他打湿的黑发上。

“这瓶反正是没法用了,总之我也记下了做法,试验品消耗掉也无所谓。”歌仙揉搓着小辈长度惊人的头发——本来想阻止他留长发,但发现长发的和泉守意外好看,也就默许了。

反正一切以美为终极目标。

和泉守靠在浴缸里,屋里雾气缭绕,穿着浴袍的歌仙手上身上几处濡湿,却还是在查知了年轻人的眼神后刻意拢了拢腰带和领口。他的手骨节分明,手指匀长,白皙而雅致,被年轻人盯着久了,那双手停下动作,给对方脑袋上不轻不重的来了一下,不疼,反而勾起更多的东西,和泉守捂住歌仙的碰触留下的那一小块泡沫,默默笑起来。

洗完出来他整个狼都香喷喷的,歌仙拿块大毛毯裹住他,用了点小法术就让他全身干爽如初。歌仙回去洗自己,他抖抖蓬松的长毛,跳到歌仙床上,侧着躺下摊开四肢。

他来的第二个月就不和歌仙睡一起了,但只是理论上,歌仙卧室里那张双人床也没被锯开成两张单人床不是?而且在这么冷的时候歌仙是喜欢跟他窝在一起的,他不能更清楚这一点。

浴室里水声不断,和泉守打个哈欠,鼻子埋下去拱了拱被子,碧绿眼睛眯起来。

有段时间歌仙蛮不喜欢他的长毛,掉起毛来就是灾难。

一年平均两次掉毛期,一次掉半年,衣服上家具上哪儿哪儿都是狼毛,每次歌仙一边头疼自己怎么以为不掉毛的兼定家祖传特技,一边回头勒令小辈以后不许老变原型。

虽然他人型那么长的头发掉起来也十分精彩。

小辈很委屈,他才是只不到百岁的小狼,分神保持人型实在是太困难了。

不过毛长也有一点好处——冬夜里抱着靠着非常暖和。

尤其是像现在这种刚给他洗完澡的时候,干净又香喷喷,最好了。

水声停了,一扇门打开,他快闭上的眼睛睁开,他等的人走进来,他应声卷了卷尾巴尖。

窗外风紧,前几天下的雪在地上结成了薄薄的硬壳,明天可能还会下雪。

但在小楼里一切寒冷都无从谈起,歌仙冲了牛奶,拿起床头柜上扣着的书,上了床舒舒服服往小辈肚子上一靠,从昨晚那页开始看,黑色的狼蜷起身子更多的裹住他,也方便自己伸头去喝放在床头柜上的牛奶。

杯子很快见了底,他舔了舔嘴打个哈欠,脑袋又埋下去。

“困了吗?那回去睡吧。”察觉到的歌仙摸摸身边的大头。

和泉守不吱声,歌仙再推他,也是闭眼埋头扣爪装睡。

歌仙看完书,起身去洗了杯子,回来时正对上小辈悄悄睁开看他、被发现又马上闭上的绿眼睛,失笑:“你要这么喜欢我的床,干脆咱俩换过来?”

黑狼的耳朵尖动了一下。

歌仙笑着叹口气,揉揉他,到底是说了他最想听的那句话:“变回来睡吧。”

这么大只窝在身边,再按和泉守睡觉的不老实程度,明天早上自己怕是得地毯上见。

嘭的一声,黑发黑衣的青年从善如流的变了回来,自觉压住另一侧的枕头,大半张脸都埋进被子里。

“晚安啦之定!”

“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那个小名……”

歌仙弹弹手指,床头的唯一的光源也熄灭,只有窗外雪光映着一点亮透进来,听那风声,像是又一场夜雪终于来临。

想着也冷,他躺上床,另一边体温很高的身子立刻向他这里凑了凑,又凑了凑,散开碰到自己肌肤的长发触感如绸缎,带着怡人温暖的香氛。歌仙用的材料讲究,香氛久萦不去,大概七天之内他都能带着这股香。

这样的晚上,再来六个也不错。

再来多少个其实都不错。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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